11月13日晚 ,万科A公告,为满足绍兴湖珀隐秀项目开发运营的需要,项目公司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绍兴元昊 ”)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2021年11月23日签订的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》项下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调整 ,调整后贷款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。
公告称,万科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元廷置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杭州元廷”) 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大悦城”)通过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(浙江)有限公司(下称“大悦城浙江 ”)分别间接持有绍兴元昊各50%的股权,绍兴元昊为合营公司 。万科、杭州元廷以及大悦城、大悦城浙江为前述贷款各按50%股权比例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、股权质押担保。